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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搜尋結果:企業併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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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近代企業為營運、財務、稅務、法規等各類動機,進行各種併購交易已漸成常態。我國於2002年制定企業併購法(下稱企併法),以排除當時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各種法律對於企業收購之障礙為主要目的(2002年版本企併法第1條文字與立  
2021/05/10
股份轉換,是企業併購法中併購的方法之一,像是最近的台硝公司與廣明公司的併購案、過去日月光與矽品透過股份轉換成立投資控股公司,都是股份轉換的實際運用案例。而股份轉換,依照企業併購法第4條的定義:指公司讓與全部已發行股份予他  
2020/10/05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同公司)於民國(下同)109年6月30日股東會上,以市場派股東違反企業併購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為由,認定超過半數以上股份不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且無表決權,公司派因而取得全部董事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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