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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6月30日金管會發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下稱虛擬通貨辦法),正式將虛擬通貨的交易平台納入洗錢防制法的反洗錢規範中。過去雖然將證券型代幣(STO)納入規範,但認為其為財產交易所得,接下來的
2020/10/12
隨著網路平台的演進,以及大眾吸收資訊途徑的改變。YouTuber網紅經濟成為傳統媒體以外的新寵兒,媒體報導,YouTuber小玉宣稱其「2019全年總收入達983萬1377元 ,稅額也高達146萬元,淨利只剩200多萬
2020/03/23
本文討論現行統一發票的立法目的用途及追索機制,碰上現在新商業模式──共享經濟(又稱平台經濟)實務上遇到的問題。工業革命後經濟從生產步入知識經濟時代,到現在微利經濟及共享經濟,勞務服務的提供對比產品的生產製造比率逐漸增加。
2020/01/06
對虛擬貨幣課稅問題,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2018年10月22日表示,針對交易平台手續費,現已課徵營業稅及營所稅,近3年稅收約1400多萬;挖礦者若因買賣虛擬貨幣獲利,也須視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繳納個人綜所稅,但也坦言,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