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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民法第184條規定:「Ⅰ.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Ⅱ.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2023/05/05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1項規定,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賠償義務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該條規定屬侵權責任性質,原則上請求權人須證  
2023/02/17
「專利貢獻度」意指專利對於商品整體價值的貢獻程度。一個商品可能同時使用到上千甚至上萬個專利,故實務穩定見解認為,在計算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金額時,應考量被侵害專利對於侵權商品整體價值的貢獻程度。  
2020/09/11
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3項規定,會計師辦理財報等文件簽證有故意或過失,致投資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條之賠償主體為簽證會計師,其會計事務所是否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會計事務所係合夥型態,且簽證會計師  
2020/07/17
在併購交易中,買方透過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又稱「盡職調查」,下稱「實地查核」)程序得以蒐集並分析涉及交易風險的財務、法務、稅務及營運資訊,進而判斷是否續行此交易、價金如何訂定與調整,並透過併購契約條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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