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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308 (68期) 會計師財報不實賠償責任創天價之成因──評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字第32號民事判決【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會計師財報不實賠償責任創天價之成因──評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字第32號民事判決【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Causes of the Exorbitant Accountant Liability for False Financial Statements: Comment on the Civil Judgment of the Taipei District Court 110 Jin-Zi No. 32

作者

黃正欣

閱讀核心

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及第20條之1有關財報不實之民事賠償責任,一向為法界討論之重點,蓋其不論因果關係、比例責任或損害賠償計算等,皆有諸多值得探討之處。近期地方法院一則有關財報不實損害賠償之判決,令會計師事務所與其二位簽證會計師連帶共負高達新臺幣25億餘元之責,創投保中心近年求償案件中最高。判決金額之所以如此高昂,係因法院於面對既有之財報不實爭點所採見解所致,包含:持有人因果關係、損害賠償計算以及比例責任高低判定。本文主要從此三面向切入,探討法院於本案之選擇,是否與近期判決趨勢相符。

延伸學習

本文系爭案例中,簽證會計師與事務所因財報不實,被判決數以十億計的天價賠償。然在損失金額的計算方法上,容與過去判解有些不同之處,值得注意。本文就系爭判決所持有關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責任比例、損害賠償計算方式及持有人之見解,進行評析。

關鍵詞

比例責任持有人真實價格淨損益法詐欺市場理論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308 (68期)

起訖頁

046-053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52260962023080068006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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