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財團法人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如何認定?──以最高法院112年台上字第668號、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3224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字第88號等判決為例
文章發表:2024/12/06
董事會議程序如何進行、程序如有瑕疵之法律效果及後續處理,在法人營運上均具有關鍵重要性,對照公司法及公司治理的理論已有多年累積,非營利組織如財團法人的治理議題則仍方興未艾,蓋自1929年在民法總則編除了法人一般性的規定之外,針對財團法人僅有7條關於登記和管理的規定以茲運作

業務緊縮作為終止勞動契約事由──以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重勞上更一字第3號民事判決為例
文章發表:2024/10/18
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11條第2項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自我國於2020年初陸續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民間部分產業因禁止群聚、禁止外食等相關防疫政策而營運受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