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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行政罰法第7條第2項規定將有代表權人之故意、過失,與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均推定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行政機關、其他組織之故意、過失,是否妥適?非無疑慮。本文將嘗試從立法理由加以解析,並以實際案例說明稽徵實務  
2022/04/14
按修正前之稅捐稽徵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雖已增訂第  
2018/01/27
台灣的商業會計法對於以「故意」行為造成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或財務報表不實結果者,直接在法律條文中規定刑度(徒刑、拘役、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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