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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醫療行為具有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性,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病人亦可能因諸多變數的介入,如病程進展、體質差異、醫療人員個人或系統因素等,而發生傷害或死亡等不良結果。
2022/12/28
本系列第三個要介紹的案例是非類固醇類消炎藥(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 NSAID)相關之胃腸道出血。
2022/12/21
由於zoledronic acid導致之顎骨壞死案件,係自1999年至2018年6月止,依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予救濟的案件中,排名前五大的藥物不良反應,衛生主管機關對於雙磷酸鹽類藥物之
2022/12/16
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九、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若有藥害救濟申請案件經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認定屬「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者,則依上開規定,
2022/11/09
近來有藥害救濟申請案件因所申請救濟之不良反應事件係屬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經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衛生福利部核定後,認為不符合藥害救濟要件,而不予救濟。該申請人在窮盡法律救濟途徑後,針對藥害救濟法第13
2021/05/28
臺灣藥害救濟制度係指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因藥物不良反應發生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之情形,且無藥害救濟法第13條各款所列之排除情形者,可獲得金錢補償的制度。 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有關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
2021/04/29
藥品在研發過程中須經過動物試驗與人體臨床試驗證明其療效與安全性,並經政府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能獲得上市許可。經過這些多重把關,病人在用藥的利益應已遠大於用藥的風險,惟醫療科技有其極限,病人自身特殊體質更可能引發事前難以
2017/06/29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藥學部、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2017/01/18
近年學說對於醫事法規作了一定程度的探討與關注,然而醫事法規除探討醫療關係外,藥事法亦為重要部分,但對藥事責任卻缺乏相關的論著,極少有論著探討藥物不良反應時,藥商應該負甚麼責任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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