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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歷期

遺產稅繳清前先行移轉遺產制度研析

我國遺產稅制與民法高度連結,完納遺產稅被設計為遺產繼承關係終結之前提,故遺產稅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1項本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繼承債務認列房地合一稅成本案例研析

現代社會生活中罕有人全款購買不動產,通常情況下購買不動產會向金融機構貸款或有私人間之借貸、合資,然有疑問的是,倘若將來轉售計算房地合一稅時,該等債務得否作為成本扣除?又若將來子女繼承此等不動產,再行出售時,該等債務又該如何認定?本文先說明現行房地合一稅成本費用扣除之規定,再透過多則案例說明不同情況之賦稅效果。

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司法審查

關於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後續之法規適用,本事件之國稅局,曾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3年度判字第630號判決)報經財政部核准按所得稅法第43條之1規定依「營業常規予以調整」,經財政部於106年5月25日函覆實務之見解。

商法歷期

臺商赴中國大陸隱名投資之法律風險與防範──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風險防範之道為中心

中國大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民法典》施行前,完成了對591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檔的清理修正工作。

國土計畫法對不動產權益影響之探討

為使空間有序發展,避免土地使用相互干擾並進行有效率的土地使用,而定有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規,即已實施半世紀之久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家公園法,分別針對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

經濟歷期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之立法評析(一)──立法緣起與特別預算之運用

2025年8月1日,美國宣布對臺對等關稅暫定20%,引發諸多討論,總統賴清德表示,美方先對臺灣公布20%的「暫時性稅率」,只要後續達成協議,可望再調降稅,強調將持續爭取對臺更合理稅率,並透過支持方案協助中小企業因應,不管稅率最後如何,對臺灣產業勢必會帶來衝擊,非常感謝行政院在4月4日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臺灣廠商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之合規建議──以受管制客體為中心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

法律歷期

高齡社會下房東資產管理困境與制度再造──租賃住宅「留房養老」信託制度探討

臺灣社會正以全球罕見的速度駛向超高齡社會的深水區。此一深刻的人口結構轉型,不僅對宏觀的社會福利與醫療照護體系構成嚴峻挑戰,更在微觀層面對無數家庭的財產權行使與管理,引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傳統觀念中,不動產作為國人最核心的資產形式,其管理與傳承高度依賴家庭內部的倫理默契與支持網絡。然而,在家庭結構核心化、少子化與失智症盛行率攀升的多重衝擊下,這套傳統模式已然失靈,暴露出驚人的脆弱性。

遺囑未記載的遺產如何分配?

臺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20%,而臺灣財富的現況則多集中為高齡者所有。另外,隨著財富傳承觀念日漸普及,多數人對於遺囑也不再視為不祥禁忌,因此預立遺囑已成為許多擁有財產,且又為安排財富適當歸屬、避免子女紛爭者,詳加運用的傳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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