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乃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分為一般用地稅率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兩大類,一般用地稅率包含20%、30%及40%,係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用倍數累進稅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是固定為10%,係基於自用住宅為人民基本生活所必需而課以輕稅,避免增加人民負擔,但也為了防杜浮濫,而規範適用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之限制條件。
稅法歷期
預售屋買賣向來為房地產最常見的交易模式,所謂預售屋交易,係指建商在房屋尚未興建完成前,以模型或平面圖向個人或營利事業等買方銷售預售建案,並於合意後與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
我國房屋稅條例於2024年元月3日修訂,並於同年7月1日實施。新法對持有高戶數房屋之納稅人採差別稅率,所以,學界多認為本修正案與打擊囤房與抑制房地炒作有關。
商法歷期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由於臺灣特殊的經濟、政治及地緣因素,廠商將受歐盟課徵高額反傾銷稅之貨物不實以臺灣做為產地而進口至歐盟,進而對歐盟海關施以詐欺而逃漏反傾銷稅之情況可謂屢見不鮮。此類行為不僅損害了歐盟境內之產業,亦損害了歐盟之財政收入。
經濟歷期
平均地權條例(下稱條例)修正後,加計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央行放款緊縮及最近剛過的房屋稅(俗稱囤房稅)等政策,全臺不動產(含預售屋)市場是一片哀鴻遍野,買賣方均觀望,筆者撰文時,該條例業經修正實施半年有餘,就市場觀察和政府公布資訊,綜整後提出淺見如下。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