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司法審查

關於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後續之法規適用,本事件之國稅局,曾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3年度判字第630號判決)報經財政部核准按所得稅法第43條之1規定依「營業常規予以調整」,經財政部於106年5月25日函覆實務之見解。

遺產稅繳清前先行移轉遺產制度研析

我國遺產稅制與民法高度連結,完納遺產稅被設計為遺產繼承關係終結之前提,故遺產稅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1項本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評囤房稅2.0設戶籍之亂

囤房稅2.0(即房屋稅2.0新制)已於2024年正式上路,2025年首年開徵即亂象叢生,其中最攸關普羅大眾者,厥為財政部規定之「實際居住使用」所衍生之自住用房屋設戶籍問題。近期報載(邱琮皓,2025) 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推動囤房稅2.0目的,是希望增加房屋租賃及買賣市場供給措施,促進餘屋釋出,不過是否確有效果仍待檢驗

商法歷期

歐盟反詐欺局對海關詐欺之調查

由於臺灣特殊的經濟、政治及地緣因素,廠商將受歐盟課徵高額反傾銷稅之貨物不實以臺灣做為產地而進口至歐盟,進而對歐盟海關施以詐欺而逃漏反傾銷稅之情況可謂屢見不鮮。此類行為不僅損害了歐盟境內之產業,亦損害了歐盟之財政收入。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經濟歷期

外國企業來臺投資半導體產業補助之法令介紹與評析

臺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已是世界有目共睹。在電動車、智慧型手機、人工智慧等技術高速發展的近年,臺灣半導體產業各項優勢,例如產業群聚優勢、產業鏈之完備以及研發人力的充足等,均對外國企業產生高度投資吸引力。

臺灣廠商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之合規建議──以受管制客體為中心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

法律歷期

遺囑未記載的遺產如何分配?

臺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20%,而臺灣財富的現況則多集中為高齡者所有。另外,隨著財富傳承觀念日漸普及,多數人對於遺囑也不再視為不祥禁忌,因此預立遺囑已成為許多擁有財產,且又為安排財富適當歸屬、避免子女紛爭者,詳加運用的傳承工具。

加盟契約之爭議──以判決實務為例

加盟契約之爭議類型眾多、屢見不鮮探其原因,往往在於加盟契約的約定未能具體明確,以致當事人真意難以釐清,又因加盟契約不屬於民法明文規定的契約類型,故於當事人紛爭發生時,如何適用、或者類推適用相關規定,又是另種爭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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