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113年度憲判字第11號判決對遺產稅剩財分配請求權履行給付之影響

我國擬制遺產之課稅制度,在113年度憲判字第11號判決之後有很大的變革,大法官宣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15條規定部分違憲,並罕見地對於修法過渡期間稽徵機關之應對,有具體之指引。

論印花稅廢議再起

2019年5月工商協進會在與行政院進行的早餐會中,向蘇貞昌前院長表示,印花稅已不合時宜,且有重複課稅疑慮,建議應廢止。嗣後,財政部擬具廢止「印花稅法」案,提經9月12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但因2019年下半年立法院會期過短,未能及時排入議程,且屆期不續審,而退回行政院。

稽徵機關為清理欠稅選任遺產管理人之實務觀察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之大宗案件類型為定期開徵之財產持有稅,而非交易稅;又財產持有稅的課徵對象原則為所有權人,可想而知,當所有權人死亡,無人代繳生前稅款,亦查無繼承人作為新所有權人(即未來開徵稅款核課對象)時,需要啟動評估是否選任遺產管理人,代為處理稅捐事務。

商法歷期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虛擬貨幣與違法吸金──近期判決實務整理

過去數年來,隨著虛擬貨幣在商業上接受度提高,以及區塊鏈所表彰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概念逐漸被更多人所接受,許多投資人將目光轉向加密貨幣作為對抗傳統金融市場不確定性的手段,在各項因素的共同推動下,虛擬貨幣經歷了非常快速的增長和波動。

經濟歷期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之立法評析(二)──特別預算概念與法規範

按特別預算者,為國家遭逢特殊情形,於合乎預算法所定事由下,而於年度總預算平行或總預算執行期間中,另行提出,與總預算並立之獨立預算,執行終了後單獨辦理決算。

臺灣廠商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之合規建議──以受管制客體為中心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

法律歷期

高齡社會下房東資產管理困境與制度再造──租賃住宅「留房養老」信託制度探討

臺灣社會正以全球罕見的速度駛向超高齡社會的深水區。此一深刻的人口結構轉型,不僅對宏觀的社會福利與醫療照護體系構成嚴峻挑戰,更在微觀層面對無數家庭的財產權行使與管理,引爆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傳統觀念中,不動產作為國人最核心的資產形式,其管理與傳承高度依賴家庭內部的倫理默契與支持網絡。然而,在家庭結構核心化、少子化與失智症盛行率攀升的多重衝擊下,這套傳統模式已然失靈,暴露出驚人的脆弱性。

加盟契約之爭議──以判決實務為例

加盟契約之爭議類型眾多、屢見不鮮探其原因,往往在於加盟契約的約定未能具體明確,以致當事人真意難以釐清,又因加盟契約不屬於民法明文規定的契約類型,故於當事人紛爭發生時,如何適用、或者類推適用相關規定,又是另種爭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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