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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

論囤房稅的稅基及課徵效果

2023年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條文,113年1月3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115291號令修正公布,並自2024年7月1日施行,因此2025年5月多屋族將面臨新制開徵的房屋稅稅率,此即一般通稱的「囤房稅」

囤房稅2.0之觀察重點

內政部2020年5月透過統計資料與大數據分析,發現臺灣多屋者囤房現象並不明顯,囤房問題有限,並指出臺北市實施囤房稅對降低空屋率的效果非常不顯著。無獨有偶,財政部也在隔(2021)年發布新聞稿(財政部賦稅署,2021)說明,根據韓國25輪打房政策經驗,加重持有稅對於抑制房價及囤房之效果不彰。

農業用地、農用證明書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農業用地提供興建農舍(農舍提供地)經套繪管制,雖已分割但於解除套繪管制前,是否仍應與農舍坐落地併同整體審查而受到拘束?若農舍坐落地存有違規使用情事,則農舍提供地縱於分割後申請核發農用證明書時,是否即不符合農業使用之要件?

商法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臺商赴中國大陸隱名投資之法律風險與防範──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風險防範之道為中心

中國大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民法典》施行前,完成了對591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檔的清理修正工作。

經濟

初論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影響──六都預售屋房市趨勢探討

平均地權條例(下稱條例)修正後,加計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央行放款緊縮及最近剛過的房屋稅(俗稱囤房稅)等政策,全臺不動產(含預售屋)市場是一片哀鴻遍野,買賣方均觀望,筆者撰文時,該條例業經修正實施半年有餘,就市場觀察和政府公布資訊,綜整後提出淺見如下。

高齡者安養信託架構及發展趨勢

「高齡者安養信託」的定義依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2023年頒布之「信託業推動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是指以老年安養之財產管理、安養照護、醫療給付等為信託目的,受益人之一為年齡達55歲以上者,不包含單純設立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之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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