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顧慮納稅義務人因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或事變,而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之困難,1976年制定稅捐稽徵法時訂定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
稅法歷期
隨著我國與國際經貿往來日益頻繁,總機構設於境外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從事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之情形,已屢見不鮮。由於此類業務多涉及境內、外機構共同使用設備與資源,致成本費用難以明確合理分攤。
關於反避稅條款之類型及後續之法規適用,本事件之國稅局,曾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3年度判字第630號判決)報經財政部核准按所得稅法第43條之1規定依「營業常規予以調整」,經財政部於106年5月25日函覆實務之見解。
商法歷期
中國大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民法典》施行前,完成了對591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檔的清理修正工作。
為使空間有序發展,避免土地使用相互干擾並進行有效率的土地使用,而定有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規,即已實施半世紀之久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家公園法,分別針對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
經濟歷期
有別於上個世紀,今日各國經濟與生產力成長的驅力,主要源自資訊、技術、人力與組織資本,以及近年的AI應用等無形資產,「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2021年研究顯示,投資無形資產密度較高的產業,企業間生產力的差距會顯著擴大
2025年8月1日,美國宣布對臺對等關稅暫定20%,引發諸多討論,總統賴清德表示,美方先對臺灣公布20%的「暫時性稅率」,只要後續達成協議,可望再調降稅,強調將持續爭取對臺更合理稅率,並透過支持方案協助中小企業因應,不管稅率最後如何,對臺灣產業勢必會帶來衝擊,非常感謝行政院在4月4日提出「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