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稅法歷期

論印花稅廢議再起

2019年5月工商協進會在與行政院進行的早餐會中,向蘇貞昌前院長表示,印花稅已不合時宜,且有重複課稅疑慮,建議應廢止。嗣後,財政部擬具廢止「印花稅法」案,提經9月12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但因2019年下半年立法院會期過短,未能及時排入議程,且屆期不續審,而退回行政院。

稽徵機關為清理欠稅選任遺產管理人之實務觀察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之大宗案件類型為定期開徵之財產持有稅,而非交易稅;又財產持有稅的課徵對象原則為所有權人,可想而知,當所有權人死亡,無人代繳生前稅款,亦查無繼承人作為新所有權人(即未來開徵稅款核課對象)時,需要啟動評估是否選任遺產管理人,代為處理稅捐事務。

信託結合不動產於安養實踐之助益

2025年4月,主計總處公布2023年國富統計,家庭部門平均每戶淨值創新高達1,889萬元,主要受臺股全年上漲26.83%推動之故。家庭資產結構以房地產為主,其次為人壽保險準備及退休基金準備與有價證券。

商法歷期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施行後之相關疑義探討──以例外許可可轉讓之公告為中心

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修正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之轉售,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防止預售屋簽訂預約單後加價以換約轉售進行炒作牟利。但為緩和新法恐不當限制「非屬短期炒作之正當事由轉售」,於是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4中訂有除外情形,如轉售屬於「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得讓與或轉售,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國土計畫法對不動產權益影響之探討

為使空間有序發展,避免土地使用相互干擾並進行有效率的土地使用,而定有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規,即已實施半世紀之久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國家公園法,分別針對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進行規劃與管理。

經濟歷期

臺灣廠商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之合規建議──以受管制客體為中心

自從中美貿易戰後,中國與美國之間的爭端從進出口貿易衍生至高科技軟體及技術的競爭,特別是作為軍民兩用產品的半導體、相關設備及零組件備受關注。臺灣廠商作為全球首要的電子零件製造及貿易商擁有在供應鏈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受到美國的高度重視。

外國企業來臺投資半導體產業補助之法令介紹與評析

臺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已是世界有目共睹。在電動車、智慧型手機、人工智慧等技術高速發展的近年,臺灣半導體產業各項優勢,例如產業群聚優勢、產業鏈之完備以及研發人力的充足等,均對外國企業產生高度投資吸引力。

法律歷期

我國自願性碳權交易之會計處理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各國透過國際協定推動減碳行動。1997年《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強調「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並建立碳排放交易機制,使締約國可透過交易減排額度以達成減碳目標。

遺囑未記載的遺產如何分配?

臺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20%,而臺灣財富的現況則多集中為高齡者所有。另外,隨著財富傳承觀念日漸普及,多數人對於遺囑也不再視為不祥禁忌,因此預立遺囑已成為許多擁有財產,且又為安排財富適當歸屬、避免子女紛爭者,詳加運用的傳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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