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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按照立法院附帶決議,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落日後1年內,應該配套讓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以下簡稱CFC)制度日出上路。而根據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及  
2022/01/03
日前新聞有分析一則遺產稅實例,夫妻與年邁父親同住,老父生病都由兒媳照顧,沒有委請外籍看護,公公每年底匯給兒媳200萬元。去年公公過世,家人報完遺產稅之後,稅局告知前兩年匯給兒媳的400萬元,  
2021/12/20
根據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規定:「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除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外,營利事業應將該關係企業當  
2021/08/30
110年7月1日施行的房地合一2.0所得法修正案,目前最爭議的問題,乃是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項前段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  
2021/08/23
房地合一稅2.0在110年7月1日施行,其中最爭議的問題乃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的規定,將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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