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實錄
數位經濟課稅現在之所以會受到關注,一個重要的觀念須先談「常設機構」,一個外國公司於一國如未成立辦公室,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會被課稅,而這要回歸討論所得的屬性是甚麼類別,若屬於「積極性所得」,如:買賣、製造、研發等,原則上來源國無課稅權;例外來源國在積極性所得可課稅之情況係他國於來源國設有「常設機構」時。而利息、權利金、股利等「消極性所得」,來源國會以「扣繳」的方式課稅。
月旦釋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20年9月1日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計畫」,希望能引導信託業提升信託服務功能,發展配合民眾生活各面向需求之全方位信託業務。金管會表示,自2000年通過信託業法以來,在全體信託業者的共同努力下,除了信託財產的規模大幅成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