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遺產稅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19/11/01 保單借款屬被繼承人的未償債務嗎?──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60號判決評析 保單借款是以保單為擔保品向保險公司借款,主要是壽險公司為某些保險產品提供的借款功能。保險不同於活期儲蓄,可以隨時存取,並且不會影響本金。 讀懂判決:會計 2019/07/19 信託關係下遺產稅之課徵──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39號判決 按信託之起源在於稅捐及法律義務之規避,且因信託財產之形式所有人與實質所有人不一致及權利性質轉換之特性,亦對稅捐之核課產生重大之影響,稽徵機關為確保國家稅捐,往往透過實質課稅、消極信託、分散所得等方式調整信託關係人間之經濟 讀懂判決:會計 2018/11/30 【稅法】保險金課徵遺產稅爭議──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201號判決 隨著人口結構之發展趨向高齡、老人化,及遺產稅自2017年5月12日起採累進稅率,被繼承人對於生前遺產規劃之需求越來越明顯。而保單除作為分散風險及危險分擔之工具外,近年亦常被作為投資理財及遺產規劃的重要工具 讀懂判決:會計 2018/04/18 【稅法】判決確定後發現的新證據,還可以用來主張生前債務應從計算遺產稅額中扣除嗎?——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05號判決簡析(下)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7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針對法律問題「課稅處分認定事實錯誤,納稅義務人得否援引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請求退稅?」作成決議文如下: 讀懂判決:會計 2018/04/02 【稅法】判決確定後發現的新證據,還可以用來主張生前債務應從計算遺產稅額中扣除嗎?——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05號判決簡析(上) 某甲於繼承發生後,未申報被繼承人某乙之遺產稅,經稅捐稽徵機關以查得之遺產總額核定稅額,並處以罰鍰,後某甲並未續為行政救濟,應而案件確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