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舉證責任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3/10/27 訂製化產品買賣價金請求權是否適用短期時效規定?──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963號民事判決評析 消滅時效制度目的在於保護法律秩序的安定,避免法律關係長期不穩定,在實體法上意寓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之人,簡化法律關係及降低社會成本;在程序法上為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民法第127條第8款將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 讀懂判決:會計 2019/03/29 拿虛偽發票不一定是漏稅——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判字第33號判決為例 實務上,由於上游廠商並非都有辦法提供憑證,可能是小規模營業人或是免開發票的行業(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然而公司仍可能有相關的成本費用支出,長久累積下來這些「拿不到發票的進項支出」,對公司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因此有些公 讀懂判決:會計 2019/03/01 【稅法】納保法下租稅規避責任之探討──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99號判決 按租稅規避與逃漏稅之界線何在?在學說及實務上都有相當大之爭議,特別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7條施行後,將納稅者之經濟行為定性為逃漏稅或租稅規避,對納稅者之權益影響更甚,因此其認定標準及舉證責任何在,實有釐清討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