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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根據財政部台財稅第36067號,關於「不動產因贈與發生之稅捐如由贈與人代繳者應併同計課贈與稅」解釋函令表示:「土地增值稅、契稅及監證費,依法雖應由受贈人繳納,但實際上係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  
2019/08/12
近期又有關於稅法的大法官解釋做成,按照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的規定:「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2019/06/17
立法院於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施行法)草案,並訂定自108年5月24日施行,依三讀通過施行法草案第24條第2項規定:「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  
2019/02/23
夫妻之間在稅務關係上,「剪不斷,理還亂」,如何妥善運用夫妻相互贈與的方式,在錯綜複雜的稅法規定上,達到節稅的功效,這是值得討論的議題。本文將從夫妻之間贈與「財產」以及「土地」,探討是否真的能節省「遺產贈與稅」以及「土地增  
2018/11/19
財政部表示,預售屋的買賣與一般出售成屋在課稅上並不相同。預售屋為買方購買未來建案完工之後,請求不動產過戶給予買方的「權利」,因此在建案完工前將預售屋出售,這是屬於財產「權利」的交易,是屬於所得稅法中所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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