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時事直擊稅法代客練功要課稅?

代客練功要課稅?

文章發表: 2018/03/01

陳揚仁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

背景

根據經濟日報的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接獲通報,有網路賣家經營網路的交易事業,在交易網站刊登並販售電玩遊戲之虛擬寶物,此外也另外提供「代客練功」的服務,並且涉嫌未報繳營業稅。經南區國稅局查核之後,該網路賣家銷售額已達到起徵點,但是卻未依法辦理稅籍登記。該網路賣家在2016年銷售的勞務金額收入高達1,600萬元,經過補稅加上罰緩合計約140萬元。

焦點短評

前文章「網紅自爆年薪超過300萬,被國稅局盯上」中提及,網路賣家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或勞務,只要符合下列規定,就要繳交相關的稅。

  1. 每月銷售貨物8萬以下,或銷售勞務4萬以下: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屬於個人綜合所得中的「營利所得」,應將全年的銷售金額乘上6%計算營利所得,並且併入隔年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納稅,但不用辦理「稅籍登記」,亦不用開立統一發票,不用繳營業稅,當然也不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2. 每月銷售貨物8萬以上,或銷售勞務4萬以上,但未達20萬元:
    依照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依銷售金額的1%繳納營業稅,並依全年的銷售金額乘上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隔年個人綜所稅中申報納稅,但還不用開立統一發票,以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3. 每月銷售金額20萬以上:
    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依照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繳納5%營業稅,在年度結算若有盈餘,則還需繳納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而盈餘若未分配給股東,還需加徵10%的未分配盈餘稅。

根據財政部「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之規定,針對一般販售貨物的行業,其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8萬元,而針對提供勞務的行業,其起徵點則為每月銷售額4萬元,其整理為下表:

所謂「小規模營業人」其定義為:

  1. 規模狹小。
  2. 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200,000元。
  3. 按查定課徵營業稅
  4. 小規模營業人只要有營業之事實,都應辦理稅籍登記

根據上述,網路賣家透過網路,每月銷售「貨物」金額達到8萬元,或是銷售「勞務」金額達到4萬元,則便要依照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並且需報繳營業稅,而在此新聞事件中,線上遊戲的虛擬寶物(貨物)以及幫人代客練功(勞務),亦同樣在此規範範圍之內,而該網路賣家在2016年銷售的勞務金額總收入高達1,600萬元,銷售額已遠超過起徵點。因此不論是網紅、網路賣家或是線上遊戲,只要網路上有任何銷售行為,只要銷售額達到起徵點,則必須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相關的租稅。

參考資料

高點會計專班

會計師,審計學,精準解題,陳仁易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會計師,高等會計學,精闢解析,郭庭銨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高普考,112年高普考解題,財政學&經濟學,張政老師,公職考試,高點高上公職
記帳士,112記帳士,會計學概要,考後解題,曾繁宇老師,證照考試,高點會計網
記帳士,112年稅務法規,考前題示,講座,施敏老師,證照考試,高點會計專班

精彩深度文章,盡在月旦會計財稅網

我想深入了解,《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 姓名:
  • 手機:
  • Email:
  • 職業:

    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業

    公司財會人員

    國考考生

    其他:

  • 雜誌: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請輸入驗證碼: 按一下重取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