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賃之分類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工作,通常是實務上適用於公司併購、債券發行、股票上市、資產轉讓、風險投資、股權投資或專案融資等資本市場交易時,針對交易當事人及交易事項之財務、技術、經營、稅務及法律等相關事項,由委託人委託律師、會計師、財務顧問或技術顧問等具有相關專業資格之中介機構,依其專業判斷或準則所進行審慎及適當調查與分析。
盡職調查之內容及範圍,往往取決於客戶端(即委託人)之需求而定,最常見的是「財務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次之,另外還有「經營盡職調查」,包括「稅務盡職調查」、「商業盡職調查」、「環境盡職調查」、「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技術盡職調查」、「內控盡職調查」、「資訊系統盡職調查」等細項分類,不一而足。
貳、法律盡職調查概念
所謂「法律盡職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係指具有相關專業之律師接受委託人之委託,就委託人將來要進行之商業計畫或交易事項(如公司併購、股權轉讓、專案融資等),由法律專業角度進行審慎與適當之調查及審核,並在調查之基礎上進行法律分析,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俾利委託人作出合理商業判斷或法律判斷之依據。
實務上,委託人通常會要求律師在盡職調查結束後,就盡職調查中所發現之問題,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因此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結果,即為律師後續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基礎與依據,包括目標主體、各項法律上資格、業務經營、股東及股權結構、對外投資、契約、債權債務關係及其擔保、資產(動產、不動產等)、無體財產權( 著作、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等)、訴訟或仲裁關係、行政裁罰、保險、環境保護、稅務、勞動關係或人力資源等法律事項。
法律盡職調查之範圍,往往取決於客戶端(即委託人)之需求,針對目標項目之相關法律事項進行查工作。此外,亦仰賴律師於實際查核之經驗與判斷,在具體查核時,如果有發現法律風險較高的事項的話,就應該給予較高的注意程度,且針對查核項目的法律狀態、該項目在整體盡職調查的重要性、委託人對於盡職調查的期望等因素綜合考量及判斷,對於盡職調查詳盡程度給予不同的差異。
再者,律師於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執行上,除前述對於界定盡職調查之範圍以協助委託人控制法律風險外,並應考量透過何種文件或資料理解查核目標項目的相關法律風險,及以何種途徑取得相關文件或資料,且可以順利取得調查對象之配合。律師於取得相關文件、資料或資訊後,應如何查核、評價相關文件或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等,均為律師為法律盡職調查中之重要工作。......(閱讀全文請參考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或月旦知識庫)
全文刊登於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期:反避稅——CFC及PEM之衝擊 訂閱優惠
知識庫
- 蘇怡慈,由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金上字第11號判決論併購交易中之少數股東權益保護,月旦民商法雜誌,57期,2017年9月。
- 梁耀鑌,重大商業、金融犯罪案件與專業審判──以「會計師查核不實」及「併購案件資產評估不實」為例,月旦法學雜誌,250期,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