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財政部稅改方案在2017年9月1日正式出爐,財政部部長許虞哲表示,本次稅改有三大重點,首先為減輕薪資所得者以及中低所得者的所得稅負擔,第二是減輕中小型以及新創企業的稅負,第三是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其中調高標準扣除額部分,估計有517萬戶受益。10月5日行政院長與執政黨立院黨團拍板稅改案中的股利所得將採乙案,其餘皆依財政部原先公布的方案不予變動。這次所得稅稅改方案的內容,將分成兩篇文章呈現,此篇文章「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上)」是以介紹此次稅改方案的內容(只介紹乙案),而在下篇文章「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下)」則是著重在此次稅改方案中,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之後,股利所得課稅採取乙方案之下,探討此方案是比較合適什麼類型的投資人。
焦點短評
此次稅改方案,根據財政部部長的說明,可以分成三大部分,「減輕薪資所得者以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減輕中小型以及新創企業稅負」以及「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以下就這三大部分來說明這次最新所得稅稅制改革的內容。
一、減輕薪資所得者以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
- 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提高至18萬元,估計約有604萬戶受益。調高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提高到11萬元,有配偶者則加倍扣除,估計約有517萬戶受益。
- 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將綜合所得稅級距由目前的6級修正為5級,最高稅率變為40%。
二、減輕中小型以及新創企業稅負
- 為了兼顧租稅公平,適度減輕須藉由保留盈餘累積事有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協助籌資不易的企業藉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因應未來轉型以及創業升級之需,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0%調降為5%。
- 獨資合夥組織的所得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這些所得則是直接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的綜合所得稅。
三、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
- 為了符合國際稅制改革趨勢以及簡化稅制,廢除自1998年實施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
- 由於目前現行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相較於其他主要國家較低,並且為了縮小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稅率的差距,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高至20%。
- 目前我國居住者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應合併綜合所得稅申報,所適用最高稅率為45%,這與非居住者股東僅扣繳20%相差甚大,這可能會造成國內股東有誘因轉換身分成外資股東來規避稅負,為了降低此差距,除了將綜所稅最高稅率降至40%之外,也調高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從20%調高至21%。
- 訂定我國居住者個人之股利所得課稅制度
乙案:下列兩種方式擇優適用
- 獲配的股利按26%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 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在9月1日財政部宣布稅改方案,預計9月底之前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以期9月底完成修法,這表示新的稅制最快明年2018開始實施,後年2019的5月申報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參考資料
相關考題
- 請詳述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有哪些變革?(設計考題)
延伸閱讀
知識庫
- 陳揚仁,財政部所得稅稅改方案,月旦會計實務研究,0期,2017年11月。
- 楊葉承,台灣所得稅改對營利事業之影響與實施期程分析,月旦會計實務研究,2期,2018年2月。
- 賴妙菊,兩稅合一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或廢除對中小企業稅賦加重之比較分析,稅務旬刊,2374期,2017年9月。
- 林志翔、孫大忠,稅改方案對個人股東之課稅影響,稅務旬刊,2377期,2017年10月。
- 劉奉岩,股利所得稅改之評析,稅務旬刊,2370期,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