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時,事務所的審查人員正忙著與公司聯繫盤點存貨的事宜。包括存貨數量、存貨地點、盤點時間等。而提到存貨,就不得不提到會計學常聽到作帳方式分別有「定期盤存制」及「永續盤存制」。下列也來介紹一下這兩個制度的差異及在盤點時的不同之處。
定期盤點制
購入商品時以「進貨」科目入帳,合理必要之費用以「進貨費用」入帳。而平時不記錄存貨的數量,期末實地盤點後得以確認。故先得知期末存貨、再得銷貨成本。
永續盤點制
購入商品時及合理必要之費用均以「存貨」入帳,進貨折讓時則以「存貨的減項」入帳。平時銷貨的,需另作「銷貨成本」的入帳。故先得銷貨成本,再得期末存貨。但期末仍需期末盤點,並調整盤盈或盤損。
由上可知,不管是「定期盤點制」及「永續盤點制」,年底都要做盤點的動作。因此審計人員出外盤點的程序是如此的重要。
盤點的重要性
存貨的數量及金額會影響著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甚至影響兩年度的銷貨成本及損益。
存貨的進出為公司的業務的根本,查核人員若要獲取存貨的狀況及證據,實地盤點是有必要性的。
存貨的金額通常在流動資產佔了極大比例,與其他性質之資產相比,存貨亦容易發生重大的舞弊。
以上對於存貨的金額及數量,對於會計審查是相當重要的一個審計程序。
因此在盤點的過程,查核人員有幾點是應當要注意的:
● 確認進行盤點的範圍及科目,像是零用金、存貨、定存單、固定資產等。
● 確認盤點的進行方式及抽點比例。
● 取得客戶編製的盤點清冊。
● 到客戶存貨存放地點時,了解存貨配置圖,規劃盤點計劃。
● 到現場盤查過後決定選樣標準,像是高價值之存貨。
● 若盤點中發現結果不符時,應追查原因,確認事實。並請客戶倉管人員簽名。
● 要提醒客戶存貨的截止之控制,必要時請客戶是出存貨之進出單據供核對之用。
● 盤點到結束,請客戶盤點人員及查核人員雙方於盤點清冊上簽名,註明盤點日期。
● 盤點過程若有盤盈或盤虧,都需記錄在盤點清冊中。
看著上面提到盤點事宜看似一般行政流程,但細節的內容還是要靠查核人員的敏銳度,像是到客戶公司存貨地點時,是否有觀察到存貨擺放的順暢、倉儲人員對存貨的了解程度、公司對於存貨內控制度,存貨的取得、購入的控管…等。另外到客戶那面對倉儲人員或會計人員時,是否有配合查核人員的盤點程序,或是觀察出任何有公司未明白說出的事宜。
出外盤點,不光是了解客戶的營運方式及存貨的實際情形,對於事務所而言,也是在訓練事務所的查核人員在各個公司的現場的臨場反應及處理事情的應變能力。最後以自己所學知識,用專業的方式呈現讓客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