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説事務所忙季期間大於淡季,那我們可能就是相反過來,為什麼呢?通常業界的忙季不外乎就是季報、半年報及年報,當然事務所也是這樣,不過有太多的查核程序要做,以致於忙季會大過淡季;而金融業的忙季就是在出財報前的日子了。
公告財務報告的作業項目
每逢1、4、7、10這種可怕的大月,除了平常的月結作業外,還需要編製多張大表,有些是檢查機關需要的;有些則是財報上面的揭露要特別編製。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公告申報財務報表的期限為:「年度財務報告: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3月31日前)。第1、2、3季財務報告:每會計年度第1季、第2季及第3季終了後45日內(5月15日、8月14日、11月14日前)」。這就表示我們必須在這個時間點前,公告財務報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編完表後,請事務所查核,再覆核財務報告的內容是否有誤,所以時間流程上是相當地緊迫。
協同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作
事務所一般在月結過後五天內會跟我們要會計數字,因此每當季報時,結帳時程特別趕,結完之後就要提供佐證資料予事務所查核用;另外還要編製財務報告揭露的表,提供給事務所核對。
編製完表後可能隔幾天就會check財報數字,發現不一樣就得跟事務所聯繫溝通等;然財報揭露的那些表並不全由會計部產出,例如不動產相關或放款相關,非會計部的權責,仍應要求相關部室提供給我們,再予以事務所查核用。
雖然金融業的忙季沒有事務所那麼久,但是我們公告的財務報表有法定期限,一刻都不能拖延;相關的檢查報表也是,延宕的話會涉及一些處罰等,對於公司來講可能被判定不好的印象。每次等到財報送出那一刻,都會有慶功下午茶;對於我們來說,完整、完美編製一份財務報告就是會計人該做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