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執業進修雙重上市制度之簡介

雙重上市制度之簡介

文章發表: 2020/11/11

闕光威

  • 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 台灣與美國紐約州執業律師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法律博士(J.D.)
  • 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博士。

全球證券市場瞬息萬變,企業之間的跨境組織重整、合併、分割等等,幾乎時時刻刻在發生,倘兩家在不同證券交易市場上掛牌之公司,欲達到共同經營管理、共享經營績效等目的,常見的狀況,此兩家公司可能會透過合併的方式把兩家公司合併成一家公司,使其法人格同一。然若兩家上市公司基於商業、稅務等考量,欲保有各自之法人格,仍各自於原本的證券市場維持上市狀態,就會衍生出業界所稱的「雙重上市」(dual listing)。2003年4月17日,國際知名的郵輪公司集團Carnival Corporation和Carnival plc透過雙重上市交易,實現Carnival Corporation & plc的雙重上市結構,即為著例(本文將於後文介紹)。

所謂的「雙重上市」係指兩家上市公司透過契約結合,在保有各自的法人格體的狀態下,同時將其運營和現金流量結合在一起。需要辨明的是,雙重上市與業界傳統所稱之「跨境上市」(cross-listing)有所差異,跨境上市指的是單一企業既在境外證券市場上市又在境內證券市場上市,主要是透過存託憑證(如美國存託憑證,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之方式進行;而在雙重上市下,兩家公司均為第一上市,而非第二上市。

雖然採行雙重上市的兩家公司保有各自獨立法人格,且仍在各自的證券市場中維持原有的掛牌上市狀態,但兩家公司的經營管理合一,並依一定比例共享利潤及分擔分享,如何即時揭露兩家公司的營運狀況或財務資訊,以保障投資大眾,即是證券集中市場採納雙重上市制度首要面對的議題之一。

本文以下將就雙重上市公司的功能及案例進行介紹,並進一步說明雙重上市與我國法制之相容性。

壹、雙重上市公司之簡介

相較於典型公司合併模式,雙重上市有時也被稱為準合併(quasi-merger),係指兩家公司透過對等協議(equalization agreement)使得兩家公司在法人格、股東結構各自獨立的情況下,由相同的管理階層管理,並統一調配現金流,且依照一定比例分享利潤並共同承擔經營風險。通常是在跨國併購交易時,會採行此制,而採取此制的優勢在於,可在不變更既有公司組織及公司法人格的情況下,達到實質控制以及利潤共享的結果,某程度上可降低各地主管機關審查的難度(例如下市審查、外國人投資審查等),或者基於稅務考量,降低對股東、資本市場的影響。

實務上,雙重上市架構之設立,通常係由兩家上市公司透過股份交換、合資公司或簽署對等協議等方式進行,在保留各自法人格之前提下,採取共同經營的模式,這樣的共同經營模式包含相同的管理階層、共享利潤及共同承擔風險等,以確保兩家公司的股東在表決權、股利分派之權利及資本回報率均為對等,使兩家公司經濟利益趨於一致。簽訂對等協議之目的可能是基於財務上的誘因或是為增加企業在不同資本市場的籌資管道。如前所述,雙重上市公司係透過統一的管理階層,達到兩間公司共享利潤、共同承擔風險的架構,故簽訂對等協議之行為,符合我國主管機關對於「與他人經常共同經營之契約」之認定,屬公司法第185條所定義之重大行為,而需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及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方得為之。此外,由於對等協議性質上仍僅單純是兩家公司間所訂立之契約,因此,為了能使該協議對各公司董事或股東產生拘束力,仍須我國公司法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後,透過修改雙方公司章程,直接於章程中明文為相關授權及規定,始生效力。應特別注意的是,若雙方公司為配合對等協議而對公司章程有所修改,進而侵害到公司原有特別股股東之權益,仍應依照公司法第159條之規定,經股東會及特別股股東會特別決議後,始生效力。

雙重上市制度中,常見的章程及細則規定之修正內容,會將股東會議案依涉及兩家公司權益之程度分為三種種類,即共同決定議案(joint decisions)、聯立議案(class rights actions)及其他議案(other actions)。共同決定議案因涉及同時影響兩間公司之重大事項,需要兩間公司股東共同決定(例如,董事的選任及解任、新種類股份的發行或是關係人交易的准許);聯立議案則需要兩家公司股東分別獨立表決,並要兩家公司皆表決通過,始能成為有效股東會決議之議案(例如,股份回贖的議案);其他議案則指前兩種議案外,並未明示於對等契約中之議案,其他議案不需要兩家公司同時通過議案,只要公司各自的股東會獨立表決,即可於各自公司生效。

貳、雙重上市案例介紹:Carnival Corporation & plc

2003年4月17日,Carnival Corporation和Carnival plc完成了雙重上市交易,從而實現Carnival Corporation & plc的雙重上市結構。Carnival Corporation是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Carnival plc則為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Carnival plc當時是世界第三大郵輪公司,經營著許多知名的全球品牌,在許多國家具有領先地位。兩家公司透過簽訂對等合約,並修正各自公司章程和細則的方式,將Carnival Corporation和Carnival plc的業務合併在一起。其中,特別對於董事會及重要經營階層之組成,有兩大原則性要求:其一,要求此兩家不同法人格的公司,需透過相同的董事會人員及相同的高階經營階層組成,達到如同單一經濟個體般的存在;其二,此一董事會於執行業務時,應同時考量兩家公司股東之利益。

Carnival Corporation & plc的成立,使兩家擁有互補性知名品牌的公司在全球範圍內順利運營,從而擁有更多增長機會,成為共享收益的最佳典範,並同時達到節省成本及增加財務靈活性的目的,也使希望繼續在英國持有股份的Carnival plc股東,亦能夠透過這個全球性郵輪業者,參與不同上市區域的投資......(閱讀全文請參考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知識庫

全文刊登於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34期:會洗錢防制──疫情衝擊及公證/會計師懲戒與審計品質  訂閱優惠

 

延伸閱讀

  1. 招財貓該舉左手還是右手?──談2018年香港上市規則修訂對雙重股權架構公司之影響
  2. 同股不同權的砝碼怎麼加?

高點會計專班

審計公報,審計準則公報,台灣VS國際《最新變革》,陳仁易老師,高點高上公職
公職考試,稅法最新修法,不可不知道的《必考重點》,曾繁宇老師,高點高上公職
會計師,審計學,精準解題,陳仁易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會計師,高等會計學,精闢解析,郭庭銨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高普考,112年高普考解題,財政學&經濟學,張政老師,公職考試,高點高上公職

精彩深度文章,盡在月旦會計財稅網

我想深入了解,《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 姓名:
  • 手機:
  • Email:
  • 職業:

    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業

    公司財會人員

    國考考生

    其他:

  • 雜誌: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請輸入驗證碼: 按一下重取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