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執業進修報告不獨立?曖昧不明的檢查人報告

報告不獨立?曖昧不明的檢查人報告

文章發表: 2021/06/23

編輯部

會計師事務所有常見的四大外,還有很多中小所遍佈產業界,雖然利益最豐厚的大型上市公司的簽證業務主要為四大所壟斷,不過還有很多工作仰賴中小所進行,這當中包括產值與需求上兆商機的政府採購。不過實務上也發現當採購合約未明定報告形式時,生命自會找到出路 ─ 事務所們自會「量入為出」,採用確信程度低又快速的協議程序而非繁瑣耗時的專案審查(即成本較低的報告出具),看到這些過程不經令人莞爾一笑。

審計準則公報34號協議程序

通常在可能牽涉公司營運需委由會計師出具報告時,應當非常嚴謹的簽署合約,避免會計師又可以打迷糊仗來擅自出具低確信程度的報告。所以財報簽證在事前出具的客戶聲明書時都非常嚴謹,然而筆者也意外發現在相關商法中1仍有引人遐想的破口─檢查人出具的報告。

檢查人制度在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證交法)與商業會計法(商會法)裡都象徵股東行動主義下少數股東權可以對抗大股東以強化公司治理的積極作用,因此證交法與公司法對於此塊都有規定。不過當少數股東權打著維護公司治理之名行報復之實,檢察官與調查局在拿著這些檢查報告時,檢調與法官究竟有沒有能力辨認報告的確信程度?

證交法38條之一、公司法245條與商會法70條為例,這三種法條內文僅規定少數股東與利害關係人可以發動對公司檢查且公司不得拒絕,但檢查結果若是出具報告,將以何種報告呈現?筆者翻遍相關函令與規則,遍尋不著。雖然此塊可以採用私人契約相互規定所需的報告形式,然而當經營權爭奪或是有居心不良者濫用此私法契約產物,以無確信程度的報告來抹黑公司經營者以達到爭奪經營權目的,強化公司治理的立法初衷將喪失殆盡。

同樣類似檢查權還有監察人行使監察權2可以委由會計師協助,而會計師報告要如何出具?出具的內容可不可信?無論是監察人行使監察權或是少數股東與利害關係人行使檢查權,都是於法無據而容易成為公司經營權爭奪的跳板,檢察官與調查單位拿著不良報告起訴與搜查,更甚者司法程序中法官也得過且過繼續使用,讓居心不良者藉公權力與被誤導的檢調來逼迫公司經營者,那是否有損公司法的股東行動主義與證交法保障投資人的精神?

綜上所述,這不經讓人擔心,在不懂審計學與報告本質差異的圈外人與司法單位若是拿著「低品質報告」做為證據來調查與判決,飽受司法流程煎熬的當事人權益誰來保護?我們都知道 ─ 商會法關係著我國所有的商業組織,公司法牽涉國內數十萬家公司,而公開發行公司經營者在證交法的規定下稍有不慎就容易有罪責極重的後果,那金管會與經濟部是否該認真思考 ─ 當近一步涉及司法調查與判決時,是否任何確性程度的報告都有資格作為公權力介入商業經營與起訴的依據?或許真正具備會計師獨立性的報告才足以讓人信服。

註釋

  1. 證券交易法38條之1(主管機關之查核)
    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隨時指定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檢查發行人、證券承銷商或其他關係人之財務、業務狀況及有關書表、帳冊,並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告或表示意見,其費用由被檢查人負擔。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對特定事項認有重大損害公司股東權益時,得檢附理由、事證及說明其必要性,申請主管機關就發行人之特定事項或有關書表、帳冊進行檢查,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依前項規定辦理。
    公司法245條(檢查人之選派及權限)
    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檢附理由、事證及說明其必要性,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於必要範圍內,檢查公司業務帳目、財產情形、特定事項、特定交易文件及紀錄。
    法院對於檢查人之報告認為必要時,得命監察人召集股東會。
    對於檢查人之檢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行為者,或監察人不遵法院命令召集股東會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再次規避、妨礙、拒絕或不遵法院命令召集股東會者,並按次處罰。
    商業會計法70條(帳簿報表憑證之檢查)
    商業之利害關係人,得因正當理由,聲請法院選派檢查員,檢查該商業之會計帳簿報表及憑證。 返回內文
  2. 公司法219條(監察人之查核表冊權)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返回內文

延伸閱讀

  1. 國際核閱案件準則ISRE_2410(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65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解析
  2. 聲請選派檢查人規定之研析

高點會計專班

審計公報,審計準則公報,台灣VS國際《最新變革》,陳仁易老師,高點高上公職
公職考試,稅法最新修法,不可不知道的《必考重點》,曾繁宇老師,高點高上公職
會計師,審計學,精準解題,陳仁易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會計師,高等會計學,精闢解析,郭庭銨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高普考,112年高普考解題,財政學&經濟學,張政老師,公職考試,高點高上公職

精彩深度文章,盡在月旦會計財稅網

我想深入了解,《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 姓名:
  • 手機:
  • Email:
  • 職業:

    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業

    公司財會人員

    國考考生

    其他:

  • 雜誌: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請輸入驗證碼: 按一下重取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