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時事直擊稅法高鐵上的三百萬元涉及贈與稅嗎?

高鐵上的三百萬元涉及贈與稅嗎?

文章發表: 2019/09/23

封昌宏

  • 國立成功大學法學博士
  •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某立委在高鐵上遺失三百萬元,經高鐵公司人員代為尋獲,遺失者自己没去領而是由其兒子代領,有人認為涉及洗錢1,有人認為涉及逃漏贈與稅2?事實的真象如何?就交給司法審理了,本文不予評論。本文所要探討的乃是,稅捐稽徵實務上,對於現金在親屬間的移轉,如何認定贈與。

目前稅捐稽徵的實務,現金屬於動產,對於現金的贈與,是依民法的規定3,認定只要是有現金交付的行為就構成贈與了,若依報載300萬元的失主,是要將這筆錢給兒子當創業的基金4,那就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贈與要件5,但後來又有媒體表示,因為被揭露後決定不投資了6,這筆300萬元若由兒子返還給失主,那還涉及到贈與稅嗎?依財政部的相關的解釋,若在國稅局查獲或檢舉人提出檢舉前,將錢返還給父親就不涉及贈與稅7,但若是在被查獲或檢舉後再將錢返還父親,在稅捐實務上仍然認定涉及贈與稅

另有爭議之處乃這筆錢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贈與,依財政部賦稅署的說法,是還没超過免稅的門檻,賦稅署官員說,夫妻每人每年贈與孩子可享有 220 萬免稅額,換言之,每個孩子每年合計可享有 440 萬元免稅額,官員指出,此案需等相關單位釐清事件關係後,確認有無贈與事實,才能認定是否有課徵贈與稅的問題,若有贈與事實一定會依法課稅,目前看來尚無贈與事實發生,何況夫妻共同贈與 300 萬元也還沒超過 440 萬免稅門檻8

依財政部賦稅署的說法,當事人可以主張這300萬元是夫妻共同的贈與,但若錢是由一個人的帳戶提出可以認定是一個人的贈與嗎?若當事人主張提出來的錢先把一半150萬元贈與給配偶,然後兩個人再各將150萬元贈與給兒子,這樣就符合440萬免稅的門檻。

實務上常有納稅人問到,夫要贈與440萬給子女,是否可先把其中的220萬贈與給妻,完成贈與後「立即」再各贈與220萬給子女,很多專業人士,甚至稅務機關的人員,都認為不宜,很可能被認定夫刻意規避贈與稅的行為,但若依財政部賦稅署上述的說明,似乎認為這是合法的行為,不會被依實質課稅原則課徵贈與稅

註釋

  1. 高鐵上300萬元現金 成洗錢防制規定最佳教材,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報導,2019年9月4日,https://udn.com/news/story/7239/4028540(最後瀏覽日:2019年9月14日) 返回內文
  2. 陳明文300萬現金送兒 返回內文
  3. 律師酸:贈與稅繳了沒?中時電子報,記者徐秀娥報導,2019年9月3日,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03004275-260407?chdtv(最後瀏覽日:2019年9月14日) 返回內文
  4. 民法第761條規定:「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返回內文
  5. 陳明文行李掉高鐵 內裝300萬現金/陳次子:父親給我創業用的,自由時報,記者謝君臨、林宜樟/綜合報導,2019年9月4日,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15314(最後瀏覽日:2019年9月14日) 返回內文
  6.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的規定:「本法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 返回內文
  7. 陳明文出示監視畫面 300萬現金「家裡帶出來的」,蘋果日報,地方中心/嘉義報導,2019年9月5日,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905/1628442/(最後瀏覽日:2019年9月14日) 返回內文
  8.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存款於金融機構,經稽徵機關查明應課徵贈與稅者,如其存款係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時,其贈與總額之計算,應按年度各筆存款累計總額扣除定期存款屆期續存及轉存之餘額為準。又定期存款屆期有轉存其父母帳戶者,應視為父母對子女贈與之撤回,免予計入贈與總額。(財政部72年3月1日台財稅第31299號函) 返回內文
  9. 陳明文300萬贈兒要繳贈與稅?賦稅署:還沒超過免稅門檻,鉅亨網記者郭幸宜台北報導,2019年9月4日,https://news.cnyes.com/news/id/4376565(最後瀏覽日:2019年9月14日) 返回內文

知識庫

影音館

書籍

高點會計專班

審計公報,審計準則公報,台灣VS國際《最新變革》,陳仁易老師,高點高上公職
公職考試,稅法最新修法,不可不知道的《必考重點》,曾繁宇老師,高點高上公職
會計師,審計學,精準解題,陳仁易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會計師,高等會計學,精闢解析,郭庭銨老師,專技會計師,高點會計專班
高普考,112年高普考解題,財政學&經濟學,張政老師,公職考試,高點高上公職

精彩深度文章,盡在月旦會計財稅網

我想深入了解,《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 姓名:
  • 手機:
  • Email:
  • 職業:

    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業

    公司財會人員

    國考考生

    其他:

  • 雜誌: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請輸入驗證碼: 按一下重取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