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房市過熱、房價再次上揚,儼然成為關注焦點,立法院質詢時,立委每每都會質詢房市議題,這次財長說出財政部的作法,短期將配合內政部,針對預售屋紅單交易加強查核;中長期則研議調高「囤房稅」天花板稅率3.6%,至於該調高多少,北市曾經建議調到4.8%。至於要如何讓地方政府配合,財政部考慮與主計總處研商,在地方補助款或稅捐稽徵上列入考核依據。所謂「囤房稅」,是對擁有超過一定戶數後,房屋稅率就可提高,中央訂的房屋稅區間是1.5-3.6%。囤房稅確實是提高擁有多戶房產者的持有成本,但形式意義大於實質,一來房屋稅原本就較低,不若地價稅高,二來稅率差距大概只有1-2個百分點,三來,最致命的是調高與否的權責在地方政府,多數地方政府「體恤民情」寧可當好人而不願調高稅率1。
臺灣都會地區的高房價,對多數的受薪階級來說,在都會區買房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但近半年來的房地產市場,不但未受疫情的影響,反而還有過熱的現象,倒底是誰在買房,答案很明顯的是擁有很多閒置資金者,因近年來國際反避稅、國際反洗錢、稅資金融資訊交換及中美貿易戰等因素,造成境外資金的回流,造就了新臺幣升值及房價高漲,雖然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簡稱專法)匯回的錢不能用來購買房地產,但並不是所有的錢都是依該專法的規定匯回,在使用上不受到限制,再加上市場利率極低,閒置的資金理所當然的就流入不動產市場了。
因房屋是供人居住用的,若價格太高居住的成本很高,對想要買房成家的年輕人,會有極大的痛苦感,故房價過高會是一種民怨,控制房價乃成為政府的責任,要控制房價的上漲,最主要的還是市場的供給與需求,持有成本僅是影響房屋需求的一小部分,有房屋者都瞭解,房屋稅相對於房價僅是很小的比例,縱使調高個三四倍,僅略調高持有的成本,對於這些有大額閒置資金額,根本不在乎,重點是未來出售是否有利可圖,若未來出售可賺取高額的資本利得,他們不會在乎這一點的房屋稅,故想以囤房稅來達到抑制房價的效果實在難以期待,但本文並不否定囤房稅的開徵,因為有這麼多閒置資金者,理當對社會多盡一些納稅義務,因為不論是房屋的建築和使用,都需求社會整體的資源來支持,故開徵囤房稅是可為地方政增加財源,但這也僅限於都會區,非都會區一方面不會有人囤房,第二方面房屋的課稅價值也不高,不會增加非都會區地方政府的財源,至於是否要開徵囤房稅,看是要誰當壞人,若中央直接調高一定戶數以上的法定稅率,那就不由地方政府當壞人了。只是由中央直接調高,也可能没有因地制宜的彈性,授權給地方政府就要看縣市首長,能否過選票壓力的關卡了。
註釋
- 風評:打房,不能只有囤房稅,風傳媒,主筆室,2020年11月5日 上午7:50 返回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