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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產傳承的稅務規劃

文章發表: 2021/01/27

封昌宏

  • 國立成功大學法學博士
  •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講座實錄

壹、資產傳承的概念

各位貴賓大家好,歡迎大家來參加這場講座,今天要跟大家談的是以保險為資產傳承的稅務規劃,其實資產傳承是現在很熱門的一個議題,很多高資產客戶可能事業經營有成,會思考要如何將資產傳給他的下一代。資產傳承是從以前到現在都有的概念,只是早期資產傳承都是用不動產,如土地或房屋,以不動產傳承的概念是最久遠的,後來在公司成為最重要的商業組織後,也開始用公司的股權當成傳承的工具,很多人設立控股公司、投資公司等等當傳承的工具,因為只要把股票配置好,子女持有股票便可以掌控公司。比較高端的客戶在資產傳承會使用信託,將財產交付給受託人來配置,但大家也不要忘了保險也是資產傳承的工具之一。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我都建議客戶不要把所有的財產都放在同一種資產,可是臺灣很多客戶習慣把所有財產都放在不動產或股票,其實最好是不動產一部分、股票一部分、保險一部分,形成三足鼎立的狀態。

資產傳承會談到要使用何種資產當傳承的工具,例如剛剛提到的不動產、保險、信託、股票等等,在保險資產傳承的特性,就會談到保險與其他資產傳承工具的差別。關於保險資產傳承的模式,最常見的的是人壽保險和年金保險,基本上這兩種保險是錢會流轉出去,亦即錢可以從上一代轉移到下一代去,可是人壽保險跟年金保險傳承的模式完全不一樣,我們也會談到年金保險與人壽保險的差別,如果使用年金保險與人壽保險作為資產傳承的工具,也要考慮課稅的問題。以上是今天會跟大家談到的問題,最後我們會做一個結論跟建議給大家。

一、資產傳承的概念

保險除了危險分散的功能外,也適合作為資產傳承的工具,但以保險為資產傳承的工具,不可忽略稅捐的負擔跟稅務的風險。很多的案件因為沒做好完整的傳承的稅務規劃,被課了一筆很重的稅,所以稅務的問題是不能忽略的。保險契約的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安排,可規劃出不同的傳承模式,今天要談談如何安排要保人?何人為被保險人?何人為受益人?這些不同的傳承模式,也有不同的稅捐負擔與風險,所以接下來會從稅捐稽徵實務的觀點分析,讓以保險為資產傳承工具的人做好事前的規劃,瞭解稅捐的負擔跟相關的風險。

(一)資產傳承的發展歷程

有了私有財產制度便開始了自由經濟,財產所有權人可以自由分配、處分自己的財產,但人的壽命總是有限,活得再久總會面臨死亡,那死亡之後要不要把資產傳給下一代?有些人不想等到死亡之後再傳承,而是生前就想傳承,那到底要死亡之後傳承好?還是生前就傳承好?以現在的法律概念,生前的傳承自己享有決定的權限,想給誰就給誰,可是死亡之後的傳承只能寫遺囑,不寫遺囑就按民法的應繼分分配,但寫遺囑會受到特留分的限制,可是生前分配財產就沒有這個問題。不過生前分配財產,尤其是不動產會有很多稅務問題,保險則相對較少,在生前以保險分配財產不一定有稅務問題。那保險要如何做生前財產分配?人壽保險是以人死亡為條件,可是年金保險不是以死亡為條件,所以生前財產分配可以考慮用年金保險,死後分配用人壽保險,死亡之後財產就依照保險契約所指定的受益人分配,因此在自由經濟之下,就發展出以保險為資產傳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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