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之最新文件引述,全球虛擬資產之總市值介於2,000億美元至3,000億美元間。儘管經過2019年之劇烈波動,但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對區塊鏈的正面表態,目前並無跡象顯示虛擬資產市場會式微。以2019第二季為例,證監會引述經虛擬資產交易所募資(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IEO)之資金總額超過14億美金。故如何從監理的角度處理金融科技相關重要技術?業者又該注意那些技術面可能受到監理?本文將擇要於下簡述之。
二、焦點檢視
數位人民幣有甚麼好處?根據人行前行長提出,在此輪虛擬資產之競賽中,優點有可降低發行成本(硬幣現鈔)、提高電子支付使用效率、避免偽鈔盛行、防堵洗錢資恐等。進而,透過數位化加速人民幣國際化、提升國際話語權、掌握先機及規則制定權可能更是主要誘因。以下,我們針對虛擬資產之存放與監理進行較為細緻的討論。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們介紹過當將虛擬資產之私人密鑰(Private Key)儲存於網絡空間為線上錢包,而未連網以離線方式儲存為線下錢包。前者由於聯網,容易受到黑客入侵或詐騙偽冒等社交工程類之威脅。證監會要求,虛擬資產之平台業者須將98%之客戶虛擬資產儲存於線下錢包,將線上錢包持有之客戶虛擬資產侷限不超過2%。而針對持有大部分客戶虛擬資產之線下錢包,亦應減少從其中撥出資產進行交易的次數以提升安全性。
同時,有關私人密鑰(未使用種子)、加密種子(因使用分層確定性錢包,Hierarchical Deterministic Wallet),均應按照適用之國際保安標準及業內最佳做法處理,亦即運用可保證之隨機性或非決定性方式,藉以避免串通或猜測,提升安全性,降低可複製性。另外亦應注意需於離線之作業環境產生,並儲存於安全環境如硬件儲存模組(Hardware Storage Module, HSM)。
針對客戶之虛擬資產錢包地址與交易編號(transaction hash)、裝置識別碼(device identifier)、時間戳記(Timestamp)及對系統節點(System Node)等相關資訊應進行蒐集與保存,並使用適當技術或第三方服務識別是否有暗網(darknet)或涉及混幣(tumbler)、隱私幣(privacy coin)之交易。證監會指出,此些工作之目的係為了舒緩可能涉及之洗錢與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另外證監會亦針對市場操縱行為之預防,如幌騙(spoofing)、層疊法(layering)、唱高散貨(pump-and-dump scheme)與有關會計、審計、風險管理、牌照與監管、信託、認識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KYC)、利益衝突與防範等提出監管方針與意見。
三、結論
美國透過美元在全球建立其金融霸權已是行之有年,透過區塊鏈技術,是否能建立一個非以美元為主體之新金融體系?身處大國與全球巨頭企業博亦之下的台灣,在各產業受到全球化競爭的壓力下,在新一波的資通訊產業發展中,應善用人才與技術,發揮彈性與韌性,迎戰數位人民幣(CBDC)、臉書幣(LIBRA)等帶來的金融科技新衝擊。
延伸閱讀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以分散式帳本區塊鏈技術為例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2)——智能合約簡述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3)——虛擬貨幣與數位經濟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4)——虛擬通貨(數位資產)與錢包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5)——人工智慧技術與2019金融科技趨勢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6)——運用在財會金融中的人工智慧技術與智能語音裝置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7)——數位資產、分散式帳本與密碼學技術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8)——應用金融科技、區塊鏈技術於會計師日常業務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9)——台灣虛擬通貨相關管理規劃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0)——區塊鏈技術之政府監理與業者應對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1)—— 智能合約中之重要類型比較分析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2)——共識機制之工作量證明介紹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3)——智能合約審計(上)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4)——智能合約審計(下)
- 金融科技技術概覽(15)——智能合約與數位收藏品
知識庫
- 吳穎昌,證券型代幣公開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於我國與國外之發展,月旦會計網,201906 (2019:6期),2019年6月。
- 徐珮菱,洗錢防制法制之研究──以區塊鏈及加密數位貨幣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01905 (288期),2019年5月。
- 鄭旭高,金融科技技術概覽(三)——虛擬貨幣與數位經濟,月旦會計網,201809 (2018:9期),2018年9月。
- 魏杏芳,論數位經濟時代的網路經銷限制──以歐盟規範管制與實踐為核心,月旦法學雜誌,201802 (273期),2018年2月。